台胞證公視昨公布總經理遴選辦法,提出4條件,包括超越黨派並認同公共媒體理念及價值;具有優秀管理電視媒體之專業能力且對媒體經營有興趣者;有能力提升收視表現,改善節目品質;符合公視法第25條相關規定,意即非現任公職人員或政黨職員,非投資傳播事業營利者。

本次總經理遴選由全體董事進行遴選,過程會邀公視企業工會代表4名列席,分2次會議進行,產生總經理推薦人選,再由董事長向董事會提名此一人選,經同意後聘任。

電視圈最近另有一人事大變動,中視前任總經理李泰臨9月30日離職,由剛升職的郭人杰任副總經理,暫代總經理職務,但中視尚未公告。

(文/林奕如)

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公視總經理遴選-開出4條件-221059282--financ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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